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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龙港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2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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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葫芦岛市龙港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经龙港区委、区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教师20名。其中,初中教师12名,小学教师4名,中等职业教师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相关条件详见《2024年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往届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7日至2006年4月17日(含)期间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五)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学习经历要求为全日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七)具备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八)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需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九)2024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如2024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报考者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延期发证证明,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再办理聘用。9月30日后仍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近五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龙港区在编在岗教师;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统一发布。后续通知类事项,在龙港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gq.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不设现场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邮箱:lgqjszp2020@163.com)。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9时至2024年4月19日17时。报名材料收件截止时间以收件邮箱显示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不完整、不清晰,无法确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

4.报名材料:

报考者将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邮件以“研究生+姓名+岗位”命名。

(1)《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报考者按照表格内容如实填写,本人签名处不得他人代签;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交签字盖章后的《2024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同时提交手写签名的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承诺书(附件4);

(4)教师资格证书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2024届毕业生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要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能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5);

(5)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依照公告及专业要求,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龙港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复核。主要审查报考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所学专业及岗位信息中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贯穿考核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参加面试考核人员。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者现场抽取面试题目。根据题签内容备课、试讲。备课15分钟后,讲授一节微型课(讲授时限为15分钟)。报考体育学科需要进行特长展示(授课加特长展示共计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分数。面试成绩现场评判、当场公布。根据同一学科面试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在龙港区政府官网进行公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有效评委中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值确定;如再相同,以有效评委中最高分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教材版本另行通知。

如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20,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具体方案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关注龙港区政府网站。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由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质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报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一次。

体检后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择岗、公示与聘用

1.择岗

招聘人数大于1人,且具体招聘学校不唯一的岗位,报考者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招聘岗位,择岗时间、地点电话通知,择岗结果在龙港区政府网站公示。

2.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后的拟聘用人员由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在龙港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其他须知

1.若2024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不予聘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者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资格审查)期间,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无法联系,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29-3055821

监督电话:0429—3055822

(工作日9:00-11:00,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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